福建省地质调查研究院
财务科
  1.严格按照国家各项财经的方针、政策、法规制度,做好财务核算监督工作,保证全院工作的正常运行。
  2.负责编制全院年度财务收支年度计划,并组织实施,组织制订本单位的各项内部会 计监督管理制度,并督促贯彻执行。
  3.参与编制或审核地质大调查项目的经费预决算。
  4.办理院各项会计事务,进行会计核算,实行会计监督,定期编制会计报表。
  5.定期开展经济活动分析,及时向院领导反馈资金运行情况,提出合理化建议并采取有关措施。
  6.主持制定年度经济责任制,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下达院工作计划,并实施年度经济责任制考核。
  7.负责全院资产的帐务管理,按照有关规定,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本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与核算方法;参与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的审定和固定资产更新改造计划的编制;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制度保障。
  8.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计划,提供资金保障,并进行监控。
  9.参与院经营管理进行经济核算,作好参谋和助手;负责审查对外提供的会计资料、统计资料,参与拟定有关经济合同及其他经济文件。
  10.主持院内部审计工作,并协助实施和检查监督。
  11.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 
  联系方法:
  电话:0591-88065013
  邮箱:fjddycwb@winmail.cn